根据《济源市教育局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意见(济教〔2015〕6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行为,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结合我校实际,现制定2015年招生方案:
一.招生计划
1.小学一年级:8个班,每班不超过45人,总计不超过360人;
2.初中七年级:12个班,每班不超过50人,总计不超过600人;
二、 招生范围
根据教育局的统筹指导,坚持“免试、划片、就近、直升”的原则,确定如下招生范围:
济渎路学校一年级:东至东环路,西至沁园路,南至南漭河,北至北环路(含原柿槟村,陆家岭,莲东、西坡、北水屯学生,不含南北蟒河之间以西部分)以及符合规定条件的外来务工子女。
济渎路学校七年级:东至东环路,西至沁园路,南至南漭河,北至北环路(另含南堰头、北堰头、陆家岭、北水屯、南水屯、罡头、西马头、石牛、莲东、西坡、原柿槟居委会)以及符合规定条件的外来务工子女。
三、 招生程序
1.宣传发动:6月1日--8月10通过校园网站、微信平台、宣传版面等途径进行招生政策广泛宣传。
2.小学一年级招生:(8月20日—25日)
(1)学位申请及资格审查(8月20日—22日)。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小学部招生处填写《学位申请表》,同时接受资格审查,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
(2)公示(8月23日—24日)。学校将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向社会公示。
(3)录取(8月25日)。
3.初中七年级招生:
(1)学位申请(6月15日—7月1日)本辖区六年级毕业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合理填写《学位申请表》,交至初中招生处。
(2)资格审查(8月15日—16日)小学毕业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初中招生处接受资格审查,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
(4)公示(8月17日—18日)。学校将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向社会公示。
(5)录取(8月19日—20日)。
四.招生条件
1.小学:凡年满6周岁(200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由其监护人持户口本、房产证等相关材料在8月20日—22日到小学部招生处办理报名手续。
2.初中:小学六年级学生按规定时间报到。外流重返符合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由其监护人持户口本、房产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在8月15日—16日到初中部招生处办理报名手续。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学校直接录取:
1)学生与监护人的户籍地、实际常住地和房产证相一致;
2)学生与父母一方户籍相一致并在该户籍地居住,提供在该地居住的父母一方房产证;
3)监护人已购住房,尚未取得房产证,需提供购房发票和经市房管局备案的购房合同;
4)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现役军人子女,可就近在其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地、部队驻地公办学校入学。报名时需携带户口本、房产证、军人证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可由市民政部门开具,现役军人可由其所在部队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开具);
5)市委、市政府等上级文件规定需要优先安排的人员子女,由其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相关部门签署意见后,连同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经教育局审核后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入学;
6)在城区经商办企业人员子女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和不少于6个月的完税证明(时间截止2015年6月30日前)等有效证明材料;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监护人提供户口本、暂住证、身份证、就业单位或居住所在地居委会开具的就业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本市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提供户口本、务工单位证明和实际居住地等有效证明材料。
五.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孔月玲
副组长:王 伟 代素珍
成 员:李银明 段立军 张秀英 张小娟
六.招生咨询电话:
小学一年级招生处:5560668
初中七年级招生处:5560586
附件:
点击下载:1年级学位申请表
点击下载:7年级学位申请表
济源市济渎路学校
2015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