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审查对象
1.所有在网上报名,与没有报名成功的符合条件的学生。
2.招生范围:
(1)年龄: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以户口本为准),且未上过一年级。
(2)辖区:南蟒河以北、沁园路以东、北环路以南(不含南北蟒河之间以西部分)、东环路以西。
陆家岭、北水屯、柿槟、莲东、闫庄、西坡、谷堆头(仅限该村户口),也属于条件1招生对象。
二、时间及安排
时间 |
批次 |
地点 |
8月20日 |
条件1资格审查 |
小学部中一楼的
一(1)、一(2)、一(3)
教室 |
8月21日 |
条件2、3资格审查 |
8月27日 |
审查合格学生领通知书 |
1.办公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3:00——5:30
2.请按照要求准备齐全材料,自带笔,天热路长,避免来回跑。
三、条件材料准备
(一)条件1
条件1:学生与父母一方的户口都在辖区内的
提供:①户口本(原件)
②户口本首页(复印件1份)
③户口本学生页(复印件1份)
条件1:学生父母一方在辖区内购房居住,取得房产证,并且学生与父母一方户籍一致
提供:①户口本(原件)
②房产证(原件、复印件1份)
③户口本购房人那页(复印件1份)
④户口本学生页(复印件1份)
条件1:学生父母一方已购房居住,尚未取得房产证
提供:①户口本(原件)
②购房发票(原件、复印件1份)
③经市房管局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1份)
④房产契税(原件、复印件1份)
⑤户口本购房人那页(复印件1份)
⑥户口本学生页(复印件1份)。
⑦近6个月的用水(或用电、用气、有线电视)凭证(原件、复印件1份)
条件1: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现役军人子女
提供:①户口本(原件)
②房产证(原件、复印件1份)
③军人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
④户口本学生页(复印件1份)
(二)条件2
条件2:市委、市政府等上级文件规定需要优先安排的人员子女
提供:①户口本(原件)
②上级相关文件、证明(原件)
③户口本学生页(复印件1份)
条件2:辖区内的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非济源户籍)提供:
①户口本(原件)
②父(母)的暂住证(原件、复印件1份)
③身份证
④就业单位开具的就业证明(或住地居委会盖章的租房合同,不少于12个月的水、电、气费交费单据)
⑤户口本学生页(复印件1份)
(三)条件3
条件3:在辖区经商、办企业人员子女提供:
①户口本(原件)
②父(母)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1份)
③近6个月的完税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
④户口本学生页(复印件1份)
条件3:本市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济源户籍)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辖区有稳定工作的,提供:
①户口本(原件)
②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可或备案的劳务合同(原件、复印件1份)
③务工单位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
④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
⑤本人截止2017年6月底满12个月的工资表(原件、复印件1份)
⑥租房合同,不少于12个月的水(电、气)交费凭证(原件、复印件1份)
|